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根据如下说明及要求提出质疑;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10日, 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
1、 竟谈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未解决或回复的,可一进步投诉, 联系方式如下:
(1) 质疑:
采购招标实施方:植朴磨坊食品(郑朴I) 有限公司电话: 18842621938(孙晓宇)
电子邮箱: sunxiao yu@mengniu.cn
质疑服务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2) 投诉:
内蒙古pg电子乳业招投标管理部
电话:0471-7393642/ 18656751680(王栋)
电子邮件:(具体监督人邮箱地址)
投诉服务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2、 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答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问;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的可能。
对无效质疑或投诉, 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