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事业部-数智化规划与策略中心就 线上消费者运营及业务创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NCGJH-20230825-0008
二、项目名称:线上消费者运营及业务创新
三、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伴随市场环境的不断变革,新品牌、新平台、新赛道接踵而至,在变革中依托线上丰富的数据资源及先进的经营理念,助力生意健康增长及业务良性布局,是当下数据赋能业务提效的核心方向,也是品牌数智化转型过程中的关键助力。
本次项目将重点依托阿里、京东、字节、腾讯等数据平台的多维度数据,通过对于上述各渠道生意、货品及消费者的数据挖掘,为品牌及业务团队提供经营策略建议及消费者精细化运营指导。以创新思维助力业务团队摸索并沉淀出可持续赋能业务的定制化数据洞察体系及消费者精细化运营链路,助力业务提效,实现生意健康增长。
2、项目核心产出:
基于阿里、京东、字节及腾讯大数据平台,生意侧助力品牌及业务团队洞悉生意现状、发掘平台/品类/货品新趋势、实现平台生态共融共创。在消费者运营侧,可站在全域消费者运营视角,结合跨端跨渠道消费者运营理念及工具,制定人、货、场精细化运营策略,提升消费者全链路运营效率,实现数据赋能生意良性增长。同时结合品牌所在行业特性,以创新思维助力品牌持续搭建高效率业务看板及数据工具,实现数据敏捷反馈及策略指引
四、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竞谈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以上情况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的潜在竞谈人参与竞谈;
4、本次竞谈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不接受中粮及pg电子供应商黑名单(以pg电子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6、投标方需具备天猫及京东平台电商服务认证资格。(证明文件可基于如下的一种或多种形式提供:官网/官方公告截图、证书/奖杯照片、官方邮件截图)
7、投标方需区分天猫、京东,每平台提供至少2份近1-2年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
8、数据保密协议(附件4);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五、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
2、能开具 6 %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本企业近 1 年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携带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5、企业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企业近 1-2 年(2022年-至今)天猫及京东平台各至少 2 个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
7、天猫及京东平台电商服务认证资格。(证明文件可基于如下的一种或多种形式提供:官网/官方公告截图、证书/奖杯照片、官方邮件截图)
8、数据保密协议(附件4);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送到 liuxin19@mengniu.cn 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潜在竞谈人依据资格要求自主评估,符合条件的需同步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格验证,pg电子集团供应链关系管理平台报名网址:https://srm.mengniu.cn/sap/bc/webdynpro/sap/zregistration
请先阅读服务手册,平台服务支持电话为4008108111.(投标人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上传到平台中)。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0 时至 2023 年 9 月 5 日 24 时;
2、资格预审时间: 2023 年 9 月 6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年 9 月 20 日发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联系人邮箱主题栏里写清楚项目名称);
具体打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盛乐园区支行
银行联号:102191000829
银行帐号:0602007529000002682
4、谈判时间: 2023 年 10 月 9 日 10 时(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七、谈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镇佳兆业广场北塔10层 (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八、发布媒体:
推荐:
pg电子官网(https://www.e-mifan.com)
pg电子内部OA平台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刘鑫
联系方式:13031078504
邮箱:liuxin19@mengniu.cn(优先邮箱联系)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异议/投诉服务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监督人: 李卓
联系电话:18047146006
电子邮件:lizhuo@mengniu.cn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数据保密协议
采购方:
年 月 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报名信息表
序号 |
潜在竞谈单位名称 |
标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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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谈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竞谈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谈方: (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竞谈方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竞争性谈判会议,全权处理竞谈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竞谈方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附件4:
保密承诺书
甲方: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pg电子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2】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说明:签署主体为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内蒙古呼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时,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其他主体签署时应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